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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4、变更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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