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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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