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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42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持有公司股份59,0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48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6,78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余春明先生通知,获悉其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余春明

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020-9-17

15.00

2,946,500

1.99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余春明

合计持有股份

59,007,000

40.0485

56,060,500

38.04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51,750

10.0121%

11,805,250

8.01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255,250

30.0364%

44,255,250

30.0364%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其本人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本次减持计划对公司具体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余春明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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