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2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持有公司股份35,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5561%)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30%)的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红时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8%)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3%)的公司监事朱观润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19年12月11日,汪红时女士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朱观润女士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完毕,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12月18日,余春明先生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年1月14日,刘松林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0年5月17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 总股本的比例 |
余春明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19-12-10至2019-12-17 |
20.31 |
440000 |
0.5077% |
汪红时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19-11-18至2020-5-17 |
20.67 |
139000 |
0.1604% |
刘松林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19-12-9至2020-5-17 |
21.30 |
116000 |
0.1338%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余春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35150000 |
40.5561% |
34710000 |
40.04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87500 |
10.1390% |
8677500 |
10.00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362500 |
30.4170% |
26032500 |
30.0479% |
|
汪红时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000 |
0.9230% |
661000 |
0.76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0 |
0.2307% |
154750 |
0.17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 |
0.6923% |
506250 |
0.5841% |
|
刘松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00 |
1.1538% |
884000 |
1.02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000 |
0.2885% |
206750 |
0.238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 |
0.8653% |
677250 |
0.7815%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该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0月 24 日进行了预先披露, 截至 2020 年5月17 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