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8-027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相关规定,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8元,共计募集资金30,077.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977.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67.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171.42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78.33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04.86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时存放余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 |
2610701021000048905 |
72,759,471.50 |
3,256,948.81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 |
340014756608049529696*7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 |
340014756608049529696*8 |
|
70,000,000.00 |
3个月定期存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 |
34050175660800000024 |
2,807,958.83 |
2,791,645.88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
85,567,430.33 |
86,048,594.69 |
|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