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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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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9-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持有公司股份35,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5561%)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30%)的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红时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8%)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3%)的公司监事朱观润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公司接余春明先生通知,获悉其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减持区间结束但未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余春明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019-12-10至2019-12-17

20.31

440000

0.5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余春明

合计持有股份

35150000

40.56%

34710000

40.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87500

10.14%

8347500

9.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362500

30.42%

26362500

30.42%

 

  

  • 其他相关说明

余春明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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